自從89年1月28日修正的「農業發展條例」生效後取得的農地,確實供作農業使用,而無自用農舍的農民,將可依內政部營建署於89年6月23日公佈的「農地興建農舍辦法草案」,興建農舍。在89.1.28前取得的農地的農民,如他的名下未有興建過農舍.不受756坪限制.500平也可以蓋,而且不受五年內不得出售之規定.
向在89.1.28前取得的農地的農民,如他的名下未有興建過農舍,由他"興建好農舍"後再轉賣給你.但是興建過程的時間風險自負!!
2005-02-05 22:29:48 補充:
總樓板面積:房屋各樓加計總合面積..基地面積:一樓能興建面積
1.台灣省:建蔽率10%,限制總樓板面積660平方公尺,興建樓4F高度14公尺.
2.高雄市:建蔽率10%,限制基地面積165平方公尺,興建樓3F高度10.5公尺.
3.台北市:建蔽率5%,限制基地面積165平方公尺,興建樓3F高度7公尺.
4.區域計畫法:建蔽率10%,限制基地面積330平方公尺,限制總樓板面積495平方公尺,興建樓4F高度14公尺.
別老是聽說,會造成誤解.相關法令請詢問清楚,因為要蓋不容易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