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nonymous
2014-03-31 11:54:54 UTC
在自己土地蓋一個房子.
未保存登記的房子.但有登記在稅捐處.
有畫房子圖.有稅捐處的建物證明.但沒房屋所有權狀
父親死後.土地登記給大兒子.房子登記給2兒子.
大兒子欠銀行錢.被法拍.新地主.要求2兒子拆屋還地.
1.請問.2兒子必須拆屋還地嗎.法院會判2兒子輸嗎
2.還是只要給付法定租金就可以
3.法定租金是一年.千之10.乘公告地價.對嗎
感謝回答^^
請懂法律專家回答.感謝^^