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eline liu
2010-09-19 22:20:14 UTC
2. 93年因需要而要把3樓後半部改成房間 , 隔壁看見我們施工就跳出來說不能靠璧施工 , 可是牆壁我家也有4吋的權利 , 家父為了息事寧人只跟對方說我們有4吋的使用權利 , 對方就閉嘴啦 ! 且我們施工只在他家3樓牆邊架上一個口字型的鋼架 , 房內用木板隔起來上漆使用(未砌任何磚及施工)
3. 日前因防火巷被對方鎖死 , 我去報縣府工務處拆除了 , 對方心有不甘 , 要我們3樓的部分拆屋還地 ! ( 他只申請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調解 )
4. 我們已去地政事務所申請土地鑑界 , 若中心界線在牆中央(各佔4吋)是不是我有權主張3.4樓他未得我們同意侵占我家土地 , 反過來要求他拆屋還地呢 ? (我打算去法院告) 已做好把家中3樓拆掉的打算 ! 至少牽制他不敢叫我們拆屋 , 讓他閉嘴 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