葡萄柚
2005-03-13 10:48:11 UTC
房子資料如下:
1年前我有設定抵押權(第2順位)100萬。
土地公告現值25600/平方公尺(9年前購買是17000/平方公尺),持分79.15平方公尺。房屋評定現值394600(抄房屋稅單)。
這3年來我幫忙小弟支付房貸累積130萬:用現金方式80萬(有匯款單但填寫匯款人是父親)+用銀行轉帳50萬。
在辦理過戶前我想知道有哪些方式辦理過戶可節稅、與所有費用,因小弟沒有錢所有費用由我自己負擔。感謝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