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從利息來說, 本金平均攤還的利息總額一定是小於本息平均攤還法, 但是從物
價水準通常是上漲的觀點看來, 本息平均攤還法將本金延後繳納是一個對付通
貨膨脹的工具之一, 用白話一點來說
假設 本息平攤 第一期: 30,000 第二期: 30,000 .............最後一期 30,000
本金平攤 第一期:40,000 第二期: 39,500...............最後一期 10,000
假設總年數是20年
本息平攤 每期 30,000, 隨著通貨膨脹,貨幣貶值的觀點看來, 最後的30,000
價值可能相當於現在的10,000
本金平攤在前半段負擔較重, 而且比較沒有辦法享受到前述之利益
2. 當一個人在年輕時收入通常較少, 這時要負擔40,000元的本息會較辛苦, 到了
貸款繳到後半到段時金額漸漸減少, 但這時可能收入較佳, 反而比較有還款能
力, 所以不符合一般人的收入與支出分配原則
3. 1.2.點談的是理論 , 告訴你一個事實, 那就是從銀行(或其他資金供給者)的立場
來說,利息現在能收要多收,本金能少還更好, 否則客戶不知那天就轉貸了,最重
要的是.....用本金平均攤還法 沒有幾個客人搞得清楚下期要繳多少錢啦
至於客戶也不用驚慌多付利息, 只要你繳得起, 除了每月固定的本息以外, 有錢
就可以去銀行還部份本金, 這樣利息就會減少了, 順便抱怨利率太高, 要求調降
否則轉貸. 而且很多客戶都討厭負債, 所以可能在前10年就努力還清了
對2/4說明之補充意見:
如果每個月現在還有 9,000的信貸
應該先用每月繳款較低的本息平均攤還的方式繳房貸
再將省下來的錢 趕快將信貸還清
因為除非適用少數特殊低利信用貸款
否則信用貸款的利率通常高過房貸很多
而且只要你的房貸銀行可以採用本金或本息攤還法
你大可在信貸還清後
到銀行申請 " 授信條件變更申請書" 改變攤還方式